這禮拜一、二是三年級的模考,
二年級的學弟終於對我發布了考試通緝令,
出了一張考卷看我考的如何,
結果事實證明....44、35分...
以後不能在問他數學了...
沒關係,我自己另外找方法!
感謝衛彬學弟的慷慨大方,
通常被我借的人私底下都有怨言...
加油吧!國文模考才考62分、英文56分、數學72分...完了,
加油吧!加油吧!
繼續拼下去不能在浪費時間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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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228063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